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校服等9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4-06-26 02:30:40 |   作者: 开云网络入口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校服等9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抽查产品为校服、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过度包装(粽子、月饼)、陶瓷片密封水嘴、卫生陶瓷、烟花爆竹、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等9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246家企业的33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3批次,包括校服2批次、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5批次、过度包装(粽子、月饼)3批次、陶瓷片密封水嘴4批次、卫生陶瓷3批次、烟花爆竹6批次(详见附件)。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46家公司制作的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3.33%。重点对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起球、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皂洗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成分含量。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企业原材料验收制度不到位;二是生产企业对标准中的纤维含量有关要求理解不准确。

  本次在西安、咸阳、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7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25%。重点对尺寸、厚度、工艺及修整、标志检查、包装检查、电气性能测试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气性能测试。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出厂检验用的主要设备长期未校准;二是销售企业产品存放不规范。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2家公司制作的5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5.45%。重点对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混装要求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企业不了解过度包装有关标准要求;或者过度放大包装的促销作用。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0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重点对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表面耐腐蚀和抗老化性能、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表面耐腐蚀和抗老化性能。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生产设备精度不够或超期使用造成精度达不到要求;二是无冷热水标志或冷热水标志不清晰;三是电镀层厚度控制不好。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5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7.5%。重点对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排水管道输送特性、水封回复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卫生纸实验、冲水装置、安全水位、防虹吸功能、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进水阀CL标记、防溅污性、蹲便器水效等级、蹲便器水效限定值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便器用水量、安全水位、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企业没有按照标准要求对水量控制装置做调整或调整不到位;二是设计缺陷,用水量过小难以满足冲洗功能的要求。

  本次在宝鸡、渭南、商洛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6家公司制作的5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1.76%。重点对标志、包装、外观、部件、结构材质、药量、燃放性能、药种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部件。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引火线强度不够、易燃性差、过短或过长等。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14家公司制作的15批次产品。重点对总迁移量、感官要求、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13家公司制作的14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指标、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本次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33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锑、乙醛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营销售卖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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